第110章 爸,我就喜欢她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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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亚肯集团建立于古欧,朝上数十代都被受加冕皇家爵位,如今的接班人布莱希大伯爵。

小小年纪就坐拥亿万家产,十三四岁便坐上了自己父亲的位置。

原因嘛,就是看到自己的父亲跟别的女人偷情,半夜拿着一把骑士剑将两个人都杀了。

在媒体上毫不避讳的说出了杀人的经过,其中有一句话令人记忆犹深,“滚烫的血洒在了我的脸上,灼烧着我的皮肉,父亲睁大着双眼,惨死的面容但不足以让我恐惧。”

才仅仅14岁就在欧洲掌管着半片江山,这个位置坐得稳吗?这就是后话了。

“不想干什么,只是想请您聊聊天而已。”

他不禁挑眉,眼神里冒出了一层杀气,客客气气的话语还不如直接打起来客气。

其中一个人掏出了照片:“照片上的人认识吗?”

李耀明下意识的握紧了手枪,何止认识,太认识,又不能表现的太明显。

他赖皮似的摊了摊手:“不认识,浩子你认识吗?”

在麻袋里的人手脚都被捆了起来,嘴里也塞上了棉布,呜呜的发不出声音,脑袋摇成了拨浪鼓。

“我再问一遍,到底认不认识!”

“不认识。”他狡诈的笑笑:“你知不知道反派死于话多道理。”

想着枪里的子弹就剩下了几颗,还得留着保命,随手抄起了旁边的钢铁杆,眼疾手快的直接插入了敌人的心脏。

“我不杀人,但我吃人。”

他的勇猛颇有自己老爹的影子,不愧是大名鼎鼎隆爷的儿子,所谓初生毛犊不怕死,鲜血会是猎人成长的足迹。

李耀明咽了咽口水,目光看向了门口,小声嘀咕道:“我靠,怎么还不来了呀。”

后怕的将尸体用脚踢了踢,佯装淡定地从口袋里拿出了烟和打火机,点燃了香烟,深吸了一口,吐出了一串烟圈。

光脚不怕穿鞋,男子汉大丈夫,这点挫折算什么,再怎么样也不能丢fashion。

场面僵持了有一会儿了,他将烟头掐灭在了垃圾桶内,站起身来,拍了拍裤管上并不存在的灰尘:“还有事吗?没有老子可走了。”

“小子,跟我们耍无赖没有用,你父亲多次搅了我们的好事,次次都抬不起头,这笔账该怎么算呢。”

“那你找我老子去,找我干嘛。”他声音大了许多,从来都不管这些事情,偏偏扯到了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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